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4.末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行驶证
1.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桂林鑫广达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附近
临桂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桂林市临桂县金水路31号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所
地址:七星路68号
广西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桂黄中路100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