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桂林大学

[切换城市]
桂林站> 桂林教育> 桂林大学>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信息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简称:“桂航”,“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所在地:桂林 院校代码:11825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工科类

区属高等院校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简章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8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国家代码:1182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四、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拟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2019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1、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该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6、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我校未设有专业校考,使用统考(联考)成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如下: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组织专业校考。录取时,按照山东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3)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统考成绩,认可湖南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8、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1)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面试成绩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我校未设有专业校考,但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且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我校未设有专业校考且无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空中乘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9、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 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助、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八、收费标准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12000元/年;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方向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此外个人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3、我校与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该专业的学生将在两所高校进行学习,同时到协作企业(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实习实践,在我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学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年。4、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年。(以上收费以广西区发改委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数据。)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附则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3
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1. 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院校代码:11825,英文名字为“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2.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四、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拟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1.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2. 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4.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6. 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7.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统考成绩,认可湖南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8.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1)在设有空中乘务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且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我校未开展专业校考且无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应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空中乘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象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9. 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 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10.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AJ奖学金、天华助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八、收费标准1.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12000元/年;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2. 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方向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此外个人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3. 我校与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 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该专业的学生将在两所高校进行学习,同时到协作企业(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实习实践,在我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学期。学费标准为:4600元/年。4. 我校与青岛青软实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软件工程”校企合作办学试点专业,本专业实施“3+1”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前3年在校内学习,本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授课,引入企业正式案例进行教学,第4年在青软实训进行综合实践锻炼,同时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实现校企人才供需的无缝衔接。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5. 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年。(以上收费以广西区发改委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地招生考试院公布数据。)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附则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5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国家代码:118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我校现有桂林、来宾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校本部)    来宾校区: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报考桂林校区的考生在桂林校区就读,报考来宾校区的考生在来宾校区就读,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区分。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    1、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6、美术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则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0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8、浙江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9、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公益奖学金”、“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八、学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行业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14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九、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生/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国际乘务培养方向)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生/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    3、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    (以上收费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数据。)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一、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09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国家代码:1182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四、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拟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2018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1、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该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6、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7、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8、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设有校考面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我校未设有校考面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4325px-4600px,女生身高4075px-4375px)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9、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 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公益奖学金”、“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八、学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行业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曾连续14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学校还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进入“中国大学生创业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九、收费标准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生/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方向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生/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此外个人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3、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年。(以上收费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数据。)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一、附则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2
一、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国家代码:11825四、招生计划我校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为2000人,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1、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申请投档。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6、全部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美术类)。8、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9、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计算机自动投档。录取名单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七、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收费按实际修读的学分结算,预收标准为:非艺术类专业学费5500-5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350-700元/年。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奖、勤、助、贷”等政策和措施详见我校招生网站。八、附 则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编:541004学校网址: http://www.glca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glca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73-5863228 5872082 传真:0773-5872082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11
一、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国家代码:11825四、招生计划我校2009年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1、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4、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特长条件情况、综合素质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6、全部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美术类)。8、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9、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八、学生就业 ?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广东及长三角地区就业,近三年每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达98%以上,是“十五”期间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九、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广西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专业学费5500-5900元/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5900-613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350-1200元/年。?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编:541004学校网址: http://www.glca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glca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220.173.136.213/zsxx招生咨询电话:0773-5863228 5872082 传真:0773-5872082?详情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03-31
一、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三、学校性质、校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国家代码:11825四、招生计划我校2010年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信息。五、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1、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4、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特长条件情况、综合素质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6、全部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美术类)。8、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9、航空服务专业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我校该专业招生简章。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六、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八、学生就业 ?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广东及长三角地区就业。连续七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前列,并被评为 “十五”期间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广西区内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高专院校。九、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广西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350-1200元/年。?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编:541004学校网址: http://www.glca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glca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73-5863228 5872082 学校招生投诉电话:0773-5863277? 传真:0773-5872082?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2号邮编:541004
  • 电话:
    %u0030%u0037%u0037%u0033-%u0032%u0032%u0035%u0033%u0030%u0032%u0038/%u0030%u0037%u0037%u0033-%u0032%u0032%u0035%u0033%u0030%u0033%u0030(兼传真)
  • 邮编:
    541004
相关推荐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湘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