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乐老年爱心护理中心”是社会福利养老投资机构。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基督教会的大力支持下,苏桂珠女士创办了“心之乐老年爱心护理中心”的前身--桂林市基督教心乐敬老院。
开业十年来,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妇联、七星区民政局的帮助下,苏桂珠女士先后在桂林、河池两地共开办了6家分院。“心之乐”累计接待了来自广西及全国各地老人2000多人次。后又根据业务特点开创“心之乐.爱心护理”—集中养老品牌和“心之乐.老街坊”—居家养老品牌,“心之乐.雁南飞”—异地养老品牌。目前该中心拥有使用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床位700多张,拥有专业医护人员、护理员工200多人。心之乐一直以来没有忘记自己是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在现有床位中一直保持20—30张慈善床位,用于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的老人照料工作。并根据申报程序和核实之后予以减免费用;并积极接纳适龄的残疾人员来院工作。
该中心创办以来,一直坚持以老人为中心,以“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宗旨,让每一个老人都能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幸福安祥地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于家村
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大新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6号社会福利综合楼
桂林市秀峰区巫山路五号公馆旁
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18号
荔浦县荔城镇岭松村麻黄岭
恭城县恭城镇
苗园路120号
桂林市资源县
雁山街216号
澳美大酒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店)
(21米)桂林窝窝小居普通公寓分店
(33米)桂林心晴宿酒店式公寓(会仙路分店)
(257米)七星公园短租公寓
(269米)半塘云影客栈(七星师大店)
(280米)桂林隽舍精品客栈(七星公园店)
(288米)碧居山庄(育才路店)
(289米)桂林喀舍悦璟酒店(会展中心店)
(311米)广聚宾馆(朝阳西路)
(322米)